不知道从何时起,医疗广告走进我们的视野;也不知道从何时起,医疗广告能从我们视野中消失。
盼望已久的广告法出台了,本想能吃顿清静的美味,然而.......唉!还是老样子,打开电视“无痛
人流”,“3分钟解决以外怀孕” “意外怀孕援助”“专业为男人”“不手术治痔疮”等广告让你
频繁换台;悠闲的看份报纸,“鼻炎”“减肥”等整版的广告让你欲翻不能。
如果把这些广告作为消遣的佐料,也许不令人讨厌;然而,结果是一大批患者受骗,更有甚者倾家
荡产。在有关部门的治理下,取得好的成绩,如杭州一家医院负责人被判刑,然而,仍有一些医院
顶风违纪,为何呢?
一、如果作为商业活动的话,就是“利”,俗话说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需要你为广告费买单,也就是说,在你治疗的时候,除了应付的费用,还得支付部分广告费。
二、如果作为违法广告的话,就存在着欺诈行为,让你支付的钱,不能得到相应的价值。
三、明知故犯,就是说在冒险。俗话说,风险和利润成比例的,也就是说利润大。那么,相信违法广告的你就成了“沉默的羔羊”。
四、如果都明白了这个道理,一定没有人在违法了。“无利可图”不是商人行为的准则。